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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June 07, 2007

謬論三招

A君和B君辯論

A君︰"我支持某某這樣那樣做 / 我認為某某這樣那樣做沒有問題。

B君︰"若某某這樣那樣做,就會違反了/損害了 X。"

假設X是公認為好的、正面的,連A君也不敢否定它,A君可出以下三招︰

 

1. X不是絕對的 / 無條件的 / 無底線的 / 不受限制的

 (按︰除了"上帝",世上有甚麼東西是絕對的 / 無條件的 / 無底線的 /  不受限制的?任何有限物都有限制,但這不代表任何限制都是正確的、合理的。問題不是X有沒有限制,而是對X的限制是否合理,以及合理與否的標準何在。) 

2. 是否凡事都上綱上線到X?/ 

 是否凡事都可以用X來做擋箭牌?

 (按︰"凡事"是全稱,泛指世上所有事,當然無可能"世上所有事"都和X有關。但明明討論的是某某具體的行為,B君舉出X來反駁,是指某某的具體行為和X有關,B君可沒有說"凡事"都和X有關呢?若A君認為X跟某某的具體行為無關,就請A君以事論事,就某某的具體行為來解說,何須"上綱上線"到"凡事"?)

 

3. 先舉出Y ,然後斷言Y也是好的,再將X 和Y 對立起來,最後總結︰"我們是否可以只講X而不理Y?只維護X而忽略Y是不行的。在Y與完全的 / 無條件的 / 無底線的X 之間,應該有平衡/界限。若涉及Y,某某為何不可......"

   (按︰你先跳過任何推論,直接斷言Y是好的,然後再無故將X 與Y對立起來。除非Y是非X或X是非Y,不見得兩者必然有矛盾。甚麼是平衡?平衡是兩者都兼顧,不偏於一端。你所謂的"平衡",說穿了是取Y而捨X,是偏執,不是平衡。) 


Tuesday, May 15, 2007

澄清︰

以下行動係由一班反基督教人士發起

並非學生報或支持學生報的人發起

-----------------------------------------------------------

一場宗教道德大戰即將爆發

http://truthbible.net/bloodybible/activities/biblecomplaint/complaint.shtml

投訴聖經大行動 (純屬參考)

投訴信內容:

敬啟者:

投訴香港聖經公會出版的《聖經》和合本新舊約全書含不雅淫內容

本人現向 影視處投訴香港聖經公會出版的《聖經》和合本新舊約全書含大量不雅內容。該刊物內含大量暴力、血腥、色情、迷信等意識不良的情節,其中包括女兒迷姦父親(創世紀19:31-36)、父親把女兒推給別人強姦(創世紀19:5-8)、把妾士推給別人強姦致死然後再碎屍(士師記19:24-29)、耶和華使女子赤露下體(以賽亞書3:16-17) 、耶和華叫人吃糞便(以西結書4:12-15)、吃人肉(撒迦利亞11:9)、以西結書5:10)等等。該等情節遠遠超出社會可以接受的道德底線,嚴重抵觸傳統和現今世代的倫理價值,不適合當作第一類刊物出售或借予未滿18歲人士觀看,以免毒害下一代的心靈。本人要求影視處向淫褻及不雅審裁處呈交由香港聖經公會發行的《聖經》作評級。茲將部份含暴力、血腥、迷信等經文細列如下,供 影視處及審裁處參考:

迷姦父親

《聖經》中的義人羅得的兩個女兒因為無後,相繼迷姦父親,各自還誕下兒子(創世紀19:31-36)。

創世紀19:30-38:

羅得因為怕住在瑣珥、就同他兩個女兒從瑣珥上去住在山裡。他和兩個女兒住在一個洞裡。大女兒對小女兒說、我們的父親老了、地上又無人按著世上的常規、進到我們這裡。來、我們可以叫父親喝酒、與他同寢。這樣、我們好從他存留後裔。於是那夜他們叫父親喝酒、大女兒就進去和他父親同寢。他幾時躺下、幾時起來、父親都不知道。第二天、大女兒對小女兒說、我昨夜與父親同寢、今夜我們再叫他喝酒、你可以進去與他同寢。這樣、我們好從父親存留後裔。於是那夜他們又叫父親喝酒、小女兒起來與他父親同寢。他幾時躺下、幾時起來、父親都不知道。

早前中大學生報中只是兩句沒有直接描述性行為的「你會唔會幻想過同阿爸阿媽兄弟姐妹做愛?」及「你有冇裝過佢地沖涼、換衫、自慰、做愛?」也被視為鼓吹亂倫,評為不雅刊物。聖經這般描述肯定不止鼓吹亂倫,還企圖把亂倫合理化、正常化!而且有關經文還仔細描述參與亂倫的人脈關係、參與人數、對話及地點,意識嚴重不良。

把女兒推給別人強姦

除了亂倫,《聖經》還描述這個義人為了保護家中的客人,竟把自己兩個親女兒送給別人強姦(創世紀19:5-8)。這被稱為唯一義人的行為實在令人側目,亦嚴重扭曲今天我們社會共同接受與遵守的人倫關係,利用子女對父母的信心作出禽獸不如的性侵犯,與社會大眾打擊兒童性侵犯的努力背道而馳!


把妾士推給別人強姦致死然後再碎屍

士師記
19:24我有個女兒、還是處女、並有這人的妾、我將他們領出來任憑你們玷辱他們、只是向這人不可行這樣的醜事。
19:25那些人卻不聽從他的話.那人就把他的妾拉出去交給他們、他們便與他交合、終夜凌辱他、直到天色快亮纔放他去。
19:26天快亮的時候、婦人回到他主人住宿的房門前、就仆倒在地、直到天亮。
19:27早晨、他的主人起來開了房門、出去要行路、不料那婦人仆倒在房門前、兩手搭在門檻上。
19:28就對婦人說、起來、我們走罷.婦人卻不回答。那人便將他馱在驢上、起身回本處去了。
19:29到了家裡、用刀將妾的屍身切成十二塊、使人拿著傳送以色列的四境。

雖然電影《人肉叉燒包》以真正發生過的謀殺案件作為主題,但由於內容涉及血腥和暴力,所以被評為第三級,依法禁止發佈予未滿十八歲的人士。上面引述的《聖經》章節,其血腥及暴力程度與《人肉叉燒包》相若。若按照同一的標準,以上的經文實屬不雅、過份血腥及暴力,理應依法禁止發佈予未滿十八歲人士。

耶和華使女子赤露下體

以賽亞書
3:16耶和華又說、因為錫安的女子狂傲、行走挺項、賣弄眼目、俏步徐行、腳下玎璫.
3:17所以主必使錫安的女子頭長禿瘡、耶和華又使他們赤露下體。

吃糞便

以西結書
4:12你喫這餅、像喫大麥餅一樣、要用人糞在眾人眼前燒烤。
4:13耶和華說、以色列人在我所趕他們到的各國中、也必這樣喫不潔淨的食物。
4:14我說、哎、主耶和華阿、我素來未曾被玷污、從幼年到如今沒有喫過自死的、或被野獸撕裂的、那可憎的肉也未曾入我的口。
4:15於是他對我說、看哪、我給你牛糞代替人糞、你要將你的餅烤在其上。

吃人肉

撒迦利亞
11:9 我就說、我不牧養你們.要死的、由他死.要喪亡的、由他喪亡.餘剩的、由他們彼此相食。

以西結書
5:10 在你中間父親要喫兒子、兒子要喫父親、我必向你施行審判、我必將你所剩下的、分散四方。〔方原文作風〕

如此不雅的內容在《聖經》中比比皆是,在此不作冗贅描述,請另行參閱附件內容。

本人必須重申《聖經》部份內容的確有發人深省的道理,可作教學素材,然而,正如上面引述的經文所示,《聖經》也毫無疑問地載有大量不雅的內容,若兒童或青少年在沒有限制的情況下接觸這些經文,將會對性產生扭曲的觀念,亦會視暴力為解決問題的正確方法。《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設立的目的,是保護心智尚未成熟的兒童和青少年,不被不雅及淫褻的刊物和物品荼毒。不論刊物是否屬於某一宗教的典籍,亦不是抗辯的合理理由。只要該刊物含有不雅或淫褻的元素,也應被列為第二類別或第三類別。

本人深深明白宗教自由的重要性,亦無意藉此攻擊任何宗教,但宗教自由絕不可被濫用來包裝極度色情血腥的內容。本人要求 影視處能客觀公正評定《聖經》為第二類別的刊品,並馬上停止讓未經刪剪色情血腥部份的《聖經》,繼續在各大中小學、圖書館、教會、書店甚至家中,發布、傳閱、展示、借予未滿18歲的兒童及青少年。盼望影視處及審裁處可以公正持平地處理。謝謝!

此致

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

[投訴人姓名]

[電郵]

 

附件

A. 殘害兒童

列王記下 2:23 - 2:24

詩篇 137 : 9

創世紀 22:2- 22:12

列王記上 14:12

以賽亞書 13:16

何西阿書 13:16

列王記下 6:28- 6:29

B. “謀殺” 以及 “阻止屍體合法殮葬”, 涉及進食人肉,碎屍,燒屍及烹屍

以賽亞書 9:20- 9:21

撒迦利亞 11:9

耶利米哀歌 4:10

彌迦書 3:2- 3:3

耶利米書 19:9

以西結書 5:10

申命記 21:18- 21:21

申命記 13:6- 13:10

士師記 19:24- 19:29

民數記 11:1

申命記 28:15- 28:53

撒母耳記下 13:28- 13:29

C. 不正當價值觀

出埃及記 21:23- 21:25

出埃及記 31:14- 31:15

申命記 22:14- 22:21

D. 自殘身體

以西結書 23:34- 23:35

E. 傷害他人身體

啟示錄 19:2- 19:3

以西結書 23:25

申命記 25:11- 25:12

F. 集體暴力

以西結書 23:21- 23:24

民數記 15:32- 15:36

出埃及記 32:27- 32:28

G. 非禮

以西結書 23:26

以西結書 23:28-23:29

以賽亞書 3:16- 3:17

那鴻書 3:5

H. 鼓吹大屠殺

士師記 18:1- 18:29

約書亞記 8:25

撒母耳記上 15:3- 27:9

士師記 9:49

士師記 21:10

申命記 2:33- 32:25

民數記 31:7- 31:17

出埃及記 12:12- 12:29

利未記 10:1- 1 0:2

I. 無理據且荒謬的暴力

民數記 11:18- 11:20

民數記 11:31- 11:33

士師記 11:30- 11:39

出埃及記 20:5

路加福音 19:27

出埃及記 22:20

馬太福音 12:32

馬太福音 25:41

約翰福音 3:36

約翰福音 15:6

馬太福音 13:49-50

創世紀 17:10- 17:14

創世紀 38:3- 38:7

出埃及記 9:15- 9:16

利未記 20:18

歷代志下 21:14- 21:15

約翰福音 9:2- 9:3

利未記 10:1- 1 0:2

J. 非法禁錮

申命記 21:10- 21:13

K. 破壞環境

那鴻書 1:3- 1:5

L. 殘疾歧視, 意圖傷害他人身體

撒母耳記下 5:8

 

同意並欲以這投訴信投訴聖經的請按這裡


蔡子強﹕愛在漫天風雨時
——再評中大學生報事件

 

 

2007年5月15日

【明報專訊】作者為1987年中文大學學生會會長

如果要我說出自己最敬佩的大學校長,或許有人會覺得我不識時務,因為我心目中的人選,不是一位會為大學掙得很多捐款,也不曉得誇耀自己把大學建設成世界「第幾大」的人,但他卻有教我更加心悅誠服的胸懷——那是中大前校長高錕教授。

記得1993年,中大30周年校慶,舉辦了盛大的「開放日」來慶祝。但碰巧那時,也是六四事件後,香港學運最「激」的幾年,學生組織最恨歌舞昇平,於是便執意要與校方對幹。

高錕校長的故事

在開放日那天,中大喜氣洋洋,冠蓋雲集,正當高錕校長要致辭時,冷不防被激進的學生衝上主禮台,在眾多嘉賓、家長、同學、校友的眾目睽睽之下,誓要搶走校長手中的「咪」,以表達另類聲音,結果令台上亂作一團,擾攘達數分鐘之久,令人覺得中大丟盡面子。他們又把抗議的單張放在吹脹的避孕袋內,向現場人士派發,極盡挑釁之能事。

事後,當校長步下禮台時,《中大學生報》的記者第一時間衝前採訪,詢問校方會否懲罰學生,怎料校長卻一臉詫異的說:

「懲罰﹖我為什麼要懲罰學生﹖」

那位學生記者頓時為之語塞,頗覺自己就像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我記得幾年後,有一晚與老師關信基教授促膝談心,提起這件往事,他才透露,事後差不多各方都排山倒海的要求紀律處分該等學生,但卻有3人由始至終堅持反對,最後才能頂住了壓力。3人中的其中一位,原來就是當事人,本來該是最受屈辱、最應意憤難平的高錕校長。

老師的訓勉

至於另一位,就是當日身為學生輔導長的關老師。我記得老師當時是如此跟我講的:

「大學校園,本來就該是引發思潮、帶動社會前進的地方,如果我們的步伐和界線,都與外面社會的一模一樣,那又豈能起到帶動的作用呢﹖」

我完全能夠想像,當日身為輔導長的老師,會為此受盡多少壓力,受盡多少委屈,但當他道出那一番說話時,就是那麼一臉淡然,就像一切本當如此,像高錕校長當日一樣。

老師的學養,做學生的限於資質,學不上皮毛;但老師所講過的做人道理,做學生的,卻一直未敢或忘。

但可惜當年中大的學生組織,卻不領情,因為校長接受北京委任為「港事顧問」,而一直對抗到底。例如出版學生報,大字標題刊出「港事顧問粉飾太平,中大校長一事無成」等辛辣、侮辱性字眼,令不少教授為之側目。但高錕校長本人卻一直以平常心待之,甚至每年從個人戶口中拿出兩萬元,捐助有財政困難的學生組織中人;又每年都親筆撰寫書信,多謝學生組織對大學的貢獻;更幫助學生排難解紛,在一場教授與學生可能因教學評核而對簿公堂的官司中,為學生順利調解。

而另外一些更加偏激的中大學生,更加出版一系列以粗口諧音作為名稱的「小報」,刊登一些不雅、性器官的照片,尺度遠比今天的大膽,但當時校方也只是循循善誘,屢加勸喻,卻始終沒有紀律處分。

「法國思想之父」伏爾泰(Voltarie)曾經講過:「雖然我並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會至死也捍衛你說出那個觀點的權利。」從當年的中大校園,我完全能領會到這句說話的境界,也就是這些點滴和積累,令我們那一輩的學運反叛分子,至今仍十分熱愛中大。

「昨非」與「今是」

近日《中大學生報》的情色版,惹起軒然大波,都說同學偏離了社會標準,公眾不能接受。但社會標準,又真的應是學生運動及校園討論的極限嗎﹖

我記得80年代初「香港前途談判」,中大同學冒天下之大不韙,提出香港應該脫離港英殖民管治,民主回歸祖國。當時在這個醉生夢死的殖民社會,這是何等的離經叛道,與所謂的「主流社會標準」,差距又豈能以道里計,公眾也是絕不接受,甚至更罵同學為「共諜」、「死左仔」。更有聲音說這些中大同學畢業後公司將永不錄用,甚至催促中大應予以警誡。但20年後,事實證明,究竟又是誰對誰錯呢﹖

今天中大視為顯赫校友的鄭海泉先生,70年代曾是因為在街上張貼「保釣」海報而被抓過的學運分子。朋友王慧麟曾到倫敦翻閱業已解封的殖民地機密檔案,才發現原來竟然有這位「鄭大班」的黑材料,他被形容為「extreme radical student」,視之為麻煩搞事分子。

我相信當日也曾經有不少聲音,批評過這些同學影響校譽,損害中大學生形象。但幾十年後,一笑便已風雲過,鄭海泉已成了匯豐「大班」,當日搞學運的何安達,那個曾經拿水槍在宿舍「知行樓」周圍射,憤世嫉俗、玩世不恭的「死飛仔」劉細良,卻已成了行政長官曾蔭權的左右手。學生年代的稜角,本來就是理應如此。

那是一張倔強而非猥瑣的臉

上周四,我有透過電視直播收看學生報編委會的自辯論壇,在一張又一張同學的臉上,我看到的是一臉的倔強和純真,而不是淫褻猥瑣。雖然過去言語間,或許他們有頂撞過個別老師,但我相信他們都是真誠的。

我相信,如果有一天同學願意反省,又或者歉疚的話,原因一定不是因為校方處分了他們,而是我們這些作為老師的,曾經以極大的耐心和誠意,來看待他們所做過的事;如果好多年後,學生仍會惦記我們的,多半不會是因為我們教授過他們什麼具體知識,而是我們曾經以身作則,教導他們如何處世做人。

周六回到校園,得知政政系的同學,在考試季節,大家都在捱更抵夜的時候,還是奮力「開夜車」,趕出了一份聯署聲明,並邀請我加入聯署。這群同學本來不是直接牽涉在內,但都能如此見義勇為,做老師的常常鼓勵學生要有judgment,要有initiative,如今還夫復何求,即使再有些什麼,也只是枝葉,於是立即簽名。

為什麼我們這樣愛中大

事件中,我一直只是個旁觀者,只是在旁邊說些風涼說話,我知道真正要負責的中大老師和同事,卻處身熱廚房,壓力都很大。

在民粹主義肆虐的今天,傳媒會動輒不問情由,指摘我們「包庇」學生,把整間大學的校譽也「擺上」。我完全體會到校方調查委員會做決定時的難處,而大學輔導長何培斌教授,早前接受記者訪問時亦透露,有需要時,他個人願意為學生提供法律支援,並以「有理想、有看法、有堅持」來形容學生報的委員。但我只想補充多一句,能對學生寬容的,希望都能盡量寬容。

現在差不多每一間大學,都說鼓勵學生獨立思考、批判思維,但當學生的看法與我們一模一樣時,哪用大家多作lip service;相反,正正是當學生的看法與我們南轅北轍,與我們不同的時候,校方仍能表現出的尊重和包容,才真正最能體現出我們對獨立思考和批判思維的真誠,才最彌足珍貴。

我們都愛自己的學生,但當學生飛黃騰達,名成利就時,我們的愛充其量只是錦上添花;相反,正正是當漫天風雨,壓力鋪天蓋地,學生茫然無助時,我們的愛,我們所表現出的承擔,才是學生最需要的。

我們那一輩都十分愛中大,因為那是一個曾經容許我們犯錯、容許我們跌倒,以及容許我們跌倒後重新站起來的地方。我真切的希望,很多年後,我們的師弟、師妹、學生,也能夠有幸因同樣的原因,愛同一間中大。


Sunday, May 13, 2007

Pls Sign & Forward

http://www.smrc8a.org/petition/cusp/index.php

 

懇請中大校方三思

敬啟者:

近日有關《中大學生報》情色版的風波越演越烈,主因與時下嘩眾取寵的傳媒生態有關,現階段確實更需要清晰頭腦處理是次事件。

《中大學生報》具悠久反思社會的優良傳統

大學的使命是維持自由的言論空間,思考和反省社會生活之問題,而不是盲從主流意見。在這一點上,《中大學生報》不但歷史悠久,且更扮演著同學與眾多社會事件之間的橋樑,並致力發掘眾多於主流傳媒未能充分多元討論的社會實況。單以最近一期為例,就包含有關天星、皇后、台灣樂生園等人民規劃事件,以至到警權問題、五.一勞動節行動的報導,社會運動人物專訪,討論資本主義與基層人士生活關係等。觀乎過往,《中大學生報》也培養了不少同學,畢業後獻身人權、基層、性別平等、綠色等社會運動。故此,《中大學生報》在社會上亦擔當著重要的社會輿論角色。因此,《中大學生報》能夠在自主、獨立及充分的言論自由的情況出版,實有其重要的社會意義,亦是中文大學學生組織歷來反思社會的優良傳統之一。

校方應實事求是,不應跟風炒作「大學性新聞」,偏聽傳媒歪理

現今社會的傳媒生態特式之一就是喜歡發掘與性有關的議題,尤其是與大學生有關的性話題,更不論什麼事都會化成醜惡萬分,然後還交給全香港市民看,毫無討論餘地。就以今次事件為例,觀乎學生報這幾期的內容,有九成都是關於社會、政治、基層、性別平等的議題,可見是有誠意之作,然而傳媒為突顯炒作的內容卻故意封鎖這方面的訊息,顯然有違新聞報導守則。

情色版方面,同學透過問卷形式收集被訪者的性陳述,多年來民間社會中包括婦女界、同志界、學者等亦有進行過類似資料收集。一些社會及民間較少討論的議題,亦能帶動社會及同學反思。傳媒小題大做,扭曲內容原意,校方沒理由跟風認同傳媒不盡不實的報導。

令人失望的是,校方作為中文大學的師長,要拿一份《中大學生報》來看,實易如反掌,但校方不單止一句公道說話未曾講過,更一味只是懂得跟著傳媒炒作的尾巴來走,甚至忙亂到在影視處都未有裁決前就發出要脅學生報社員的言論和裁決,讓傳媒可以有材料繼續炒作新聞。我們身為社會人士,看著如此只愛面子,不愛學生;只有跟風,沒有批判的教育者,實感到不無心驚。

《中大學生報》作風耿直,過往得罪高層多

更令人擔心的是,由於《中大學生報》具耿直求真、積極批判的風格,故在過往數年,開罪了不少社會上有名有勢之人,當中亦包括校方高層。尤其在過幾兩年來,批評中大校方「偽國際化」、反對校方胡亂砍伐校園樹本(即由校友發起的「保樹立人」運動)、反對院長委任制(中大的學院院長本為教職員民選)。當然,我們會明白,被批的人,可能都希望將《中大學生報》除之而後快。現在中大校方沒有在多方面 (包括學生、學生報社員、校友及民間團體)充分討論下,急急忙忙就作出禁制編輯出版及分發刊物等決定,實難脫偏幫權貴、處事不公,甚至借機報復之嫌。

校方的裁決不得人心

中大校方不守紀律聆訊程序,快刀斬亂麻,先判後審,在同學不在場的情況下,作出「缺席審訊」實有違公義和民主,把學生報定性為「不雅及粗鄙」,此裁判應視為無效。更嚴重的是,校方的無效裁決勢將影響「淫褻及不雅物品審裁員」的思維,令學生報更易被判處刑事罪和罰款。作為民間團體及人士,決不能接受這種違反民主、黑箱作業的裁決,亦質疑「淫褻審裁處」在龐大的傳媒負面輿論及校方結論之下的客觀性。

四點要求

校方當然有權表達自己立場,但無權為社會定義「道德標準」,更絕不應借此處分學生及禁制出版,審核刊物級別的權責應只限於司法機構。

在此希望校方

  1. 立即停止一切要脅學生及《中大學生報》之言論及;
  2. 立即收回所有裁決結果,讓廣泛師生可作討論;
  3. 承諾堅守師生共治的理念,並停止干涉學生組織的自主運作;
  4. 支持學生及《中大學生報》的表達自由,並提供面對司法程序及結果所需的一切資源。

以免讓中大校方因是次處理不當而令校譽有損。

此致
香港中文大學校長劉遵義教授
香港中文大學副校長及逸夫書院院長程伯中教授
崇基學院院長梁元生教授
新亞書院院長黃乃正教授
聯合書院院長馮國培教授
香港中文大學教務長蘇基朗教授
香港中文大學輔導長何培斌教授
校務會學生紀律委員會裁決小組




發起團體:學聯社會運動資源中心( 自治八樓)
聯絡人:楊健濱 9722 7201
歡迎團體及個人聯署


昨晚在旺角街頭進行的公開論壇,《中大學生報》編委會大部分成員都有出席,亦吸引大批市民圍觀。總編輯曾昭偉(右二)表示,對「不雅」評級感到驚訝,編委會打算上訴,而身旁的財政李雅庄(右)則表示,不知道今日母親節能否回家敬母,但希望編委的媽媽都明白他們並無做錯。他們在眾人包圍下終於哭了。(余俊亮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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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處風眼的中大學生報總編輯曾昭偉,昨日在論壇上講及過去一星期經歷,情緒激動淌下男兒淚。(余俊亮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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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學生報》編輯陳玉峰(左)和李雅庄(右),坐在原本為派發學生報而設的架上,未來學生報能否如期再出版,仍是未知之數。架上的學生報及其後出版的號外,早被學生搶閱一空。(尹錦恩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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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昔日明報]
 

「盼媽媽知道我們無錯」
兩期學報初評不雅 中大編委擬上訴
2007年5月13日
廣 告

【明報專訊】「希望媽媽知道我無做錯。」

《中大學生報》情色版風波捲起的波瀾,引起各界關注。昨晚在旺角行人專用區進行的論壇,吸引了大批市民圍觀。編委會總編輯曾昭偉及財政李雅庄站發言,李雅庄說,事件發展令編委會成員過去一個多星期無法歸家,明日母親節也未知道能否回家陪伴雙親過節,在數以百計與會者及途人包圍下,曾昭偉及李雅庄兩個大學一年級學生,終於哭了。

「我們不是鹹濕變態,我們比一般大學生更願意付出﹗」

記者面前的陳玉峰幾乎整整一日一夜沒睡過,雙眼滿是紅筋,「這一個星期,事情發展真是意想不到」。星期一,報章報道《中大學生報》情色版內容不雅,前日又傳出消息,編委會成員可能因此被「踢出校」;昨日,情色版更被評級為二級不雅物品。

學生報編輯陳玉峰,初見報章頭條,本以為事情一兩日會丟淡,可是倒過來卻愈演愈烈,「我們最初的回應,只是草擬了一份聲明,講清楚情色版目的,怎料惹來很多反對聲音,批評大學生死不認錯」。

惹起爭議的情色版內容,主要是2月及3月的兩期,其實是「上莊」(去年編委會)負責的。陳玉峰說,他們是在4月才接手,本來大可撇下責任,但他們沒有這樣做。

「不是一班鹹濕仔在編」

「有些人覺得我傻瓜瓜,一句『對唔住,所有社會人士,我做錯喇,下次唔會』,要講其實好容易。我都係正常大學一年級女仔,我讀法律,沒有特別,不鍾意變態。委員更不是『一班鹹濕仔在編』,面對傳媒,我想告訴大家,我們是理性大學生,只想掀起討論,想不到社會人士太敏感,反響那麼大。」

12個現任編委,大部分為大一學生,只有十九二十歲,他們這個星期面對前所未有的壓力和委屈。事件正值考試期間發生,陳玉峰和學生報財政李雅庄,白天應付傳媒追訪,晚上與編委通宵達旦開會。陳玉峰連續20多小時未睡過覺,昨早開會期間,辛苦得哭了起來。

最難過的時刻,還有精神上的折騰。陳玉峰說:「有女莊員收到不禮貌信件、傳真,指名道姓作出威嚇;我上電台,有聽眾持相反意見,不要緊,但進一步個人騷擾,故意問一些問題:『陳同學不如你講下你一個星期自慰多少次?』感覺上很不開心。」

「第一年做大學生,就要踢出校,其實都驚﹗ 」陳玉峰說,校方指他們有損校譽,全體委員收到警告信,前任及現任總編輯更收到處分信,但沒有說明如何處分。他們認為校方沒公平處理事件。「到今日都不講清我們哪一期、哪一條問題出事,從外間我們大概得知,但校方也要講清楚,讓我們反駁,不知他們是否覺得尷尬,不願再提這些問題。」

校方軟硬兼施,曾勸學生息事寧人,「留得青山在,哪怕無柴燒」,也有出信處分,更傳要踢他們出校。一班編委裏不乏因此擔心者。李雅庄指出,有莊員怕家人知道,不想出鏡;有莊員的家人擔心得不讓女兒出外。前日開會,他們花了幾個小時12個委員逐一表態,究竟大伙能承受多少?最後大家都選擇留下來。陳玉峰說:「再出5月6月兩期,到時可能想退也退出不了。不過暫時仍未有人退縮,我們立場是一致的。」

「我們會思考 有承擔」

李雅庄說,他們每月寫一期學生報,寫的除了兩頁情色版外,其他30多頁的內容,講學術問題、分析香港經濟、探討大學教育、藝術鑑賞、民權法分析,以及社會中國香港問題等,不是品味低俗,「公平,睇埋隔籬一頁」。陳玉峰說:「這次可以告訴社會,大學生不是像一般人眼中,只拿Grant Loan(學生資助、貸款) 、炒股票的。我們是有社會承擔,會思考,願意付出。」

李雅庄和陳玉峰承認,如果有充分的資料蒐集,為問卷裏的問題加上後續,深化討論,可能免除了今次的風波,「如校方給機會我們做下一期,我們會做好一點」。李說,一班編委很認真想做好刊物,承認作品與理想相差好遠,但仍寄望能一步一步改善,希望外界包容。

為了一場情色版風波,陳玉峰和李雅庄已兩個星期沒有回家,也沒有機會向家人解釋事情原委。她們坦言,家人確實非常憂心,但就對女兒全力支持。兩人借母親節感謝媽媽的體諒,「我以行動證明我是怎樣的人,認得我的人會知道我是怎樣的」。

總編輯:不敢接家人電話

昨日晚上出席公開論壇的總編輯曾昭偉,過去一星期擔當面對公眾的角色,負責與傳媒聯絡,但自從上周接傳媒電話,就開始不敢接家人電話,因為知家人擔心,感到內疚,「當我夠膽接他們電話時,家人只問:行街睇到件衫你,要唔要買畀你?」曾爸爸在放工時,也曾拿了湯到中大探望兒子。曾表示,多謝家人對他支持,亦希望市民、同學及有權作決定的人士,給予中大學生報討論平台及討論機會。

明報記者 周淑蘭 胡幗欣 戴寶瑩 曾錦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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