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December 14, 2007

  • Is All Around

    雖然近日都為了論文燃燒生命,不過有件事著實要先寫一寫。

    因為,今期要講耶穌。

    有位朋友的大哥是基督徒,偏偏朋友的家裏是偶爾會去拜黃大仙、拜車公廟又會跟觀音借庫的半咸半淡傳統家庭。本身拜神的事,本就有如父母輩的喜好一般的狀態維持。自然兩代人信仰上是河水井水,相安無事。不過,早前朋友的大哥當上了消防員。為人父母者,自然以自己的方式去表達對子女的關愛。

    為保大兒子平安,當媽的自黃大仙祠求來了平安符要朋友的大哥隨身攜帶。不過甫將平安符交到他手上,基督徒大哥便二話不說將平安符撕爛,並奉送自己母親一句:

    ‵誰要這些魔鬼的庇祐。′

    當然有後續,不過還重要嗎?我道這位仁兄莫說作為基督徒,根本就枉稱為人。至少,不是現代人。

    今時今日的基督宗教,主流意識形態早就不會偏執地敵視其他當地宗教。連陳日君主教和蘇以葆主教也會跟覺光法師相見歡,難道那兩位又與異端為伍了?

    不理這個,也看看歷史呀!太平天國為何功敗垂成?矯枉過正地取諦傳統習俗,以致民心不附絕對應記一功。這還是中三中史經已教過的。

    要說中三中史已經悉數歸還老師的話,總有家教的罷?百行為先的,叫孝順。不合理地令自己的媽傷心難過,那已經無關信仰,而是那位仁兄的修養問題了。再者,那位仁兄不會以為全知全能的大老闆,仍然會以行神蹟來眷顧信眾罷。

    引用有一位神父說過的故事:

    有位基督徒所住的地方暴雨成災,已成澤國,而且水位仍持續上升。於是他坐在屋頂祈禱尋求大老闆的幫助。這時有一艘消防員的橡皮艇駛過要載他走,那位基督徒只回了一句:‵走開!我在等待神的幫助。′

    消防員只好先行離去,然後水位快淹過屋頂時,消防員勉強再來接走那位仁兄,他卻依然回了一句:‵走開!我在等待神的幫助!′

    情況已經不容許消防員再久留,基督徒的下場也可想而知了。

    神父在說故事之後,自然繼續講耶穌。其實,大老闆早就透過那去而復返的消防員去幫助那位仁兄。這位所謂基督徒不僅沒有仰賴大老闆,更是遠離了。因為大老闆的全知全能,犯不著行神蹟處理的事,自然不會有神蹟出現。也因為大老闆的全知全能,所以衪無處不在。

    套上我的說法,就是大老闆以黃大仙的意識形態,將我朋友的媽對兒子的愛和庇祐交到基督徒大哥手上而已。而這位不孝的仁兄,根本就是本末倒置。在成為基督徒之前,他已經是他媽的兒子了吧!

    各種宗教即使看起來不一樣,惟有愛是一樣的。

    一樣的無處不在。

     

    P.S.1. 我是天主教徒。
    P.S.2. 我很怕有基督的愛就唔駛食飯的弟兄。
    P.S.3. 香港,勝在有六宗教領袖座談會。
    P.S.4. 其實有沒有人覺得本篤16 世很像Darth Sidious?
    P.S.5. ChristmasLove is all around


Comments (4)

  • md_butterfly_lingers

    博愛也好,慈悲也好,均是善意。

    不論宗教信仰是什麼,人們首先看的是他的言行舉止。

    對自己母親如此決絕,很明顯,他忘了新約聖經以弗所書中說:「你們作兒女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這位仁兄倒成了自己口中的魔鬼。

    求同存異是和平相處的基本條件。喜歡這篇文章。

  • mrm23
    偶爾路過,看見這篇文章

    我想作為一個基督徒 (不管是天主教或基督教),
    也該清楚那些事是可行、那些事是會絆到人的..

    8:13 所 以 食 物 若 叫 我 弟 兄 跌 倒 、
    我 就 永 遠 不 喫 肉 、 免 得 叫 我 弟 兄 跌 倒 了 。
    林前 8:13 (和合本)

    (即思高本 格林多前書)

    整個林前 8 章其實也是說這個,有空不妨一讀。

    你的朋友拒絕戴上是沒有問題的,
    問題只是他對母親的態度而已。
    (最少,我也不見得主教會戴平安符)
  • mrm23
    我認同和平共處、也絕對認同應該尊重其他宗教的。

    但也要注意,
    耶和華 (雅威) 是忌他神的,
    十誡中的第一誡就是"不可有別的神"。

    如果是我
    我該會選擇用比較婉轉態度的拒絕。
    (再不是便快快「潛水」去了~XD)
  • MuiMuiChu
    你所說的故意也聽過
    也看過被製成的生日卡 看的時候都的頗好笑

    p.雖然我讀左16年天主教的學校
    升讀大學時 身邊有很香港人都是基督教人
    不過
    我都是沒有信仰
    哲理性方面 中西合璧 (西的話就是社會哲學) 偏於佛性
    與其作為我的信仰 我是信自己的人
    而我會從那些哲理會了解明白不我不能所及的人和事

    不過我也認同你的說法
    好歹也要接受媽媽一留的心思
    為了堅持自己的宗教 而背離孝道 這是為人子女的責任嗎?
    假若自己將來的子女也如自己當初所作 你的心又會如何?
    在這社會 宗教數之不盡
    堅持自己的宗教時 也要接受尊敬別人的宗教
    互相交流卻是增加自己的修為
    否則也太狹窄淺陋無知

    就算是十誡有這一條
    因為這一條而傷了和別的宗教的和氣
    自己的神知道 會否因此而開心嗎?
    有時宗教的偏激 也可是戰爭的源頭
    除非自己是唯恐天下不亂 否則採取和諧的手法

    想到這
    想起百家爭鳴
    現在是否百家齊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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