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ne 05, 2007

  • 季衛東

    以社會最小代價獲取民主化最大成果:探討中國政治改革軟著陸的制度設計

    (節錄)

     

     

    我這次選擇了關於政治改革方面的內容作為講演題目是出於這樣的社會判斷:中國的政治改革已經到達從量變到質變的飛躍的臨界點。有一個法案和三篇政論文章作為判斷的指標。

    一個法案是指今年3月全國人大剛通過的物權法。這是承經濟改革之先、啟政治改革之後的一個非常重要的法案。物權法通過後,通過逐步落實財產權平等保護的原則,可以促進市場競爭機制的健全化;通過加強私有財產權的保障而限制政府的權力,可以在人民普遍成為有產階級和履行納稅義務的前提下重新考慮公共品和行政服務的問題;國家的基本架構會有重要的變化。

    三篇政論文章是指關於民主政治的三種不同主張及其互動關係。

    在今年2月出版的《炎黃春秋》裏刊登了謝韜的《民主社會主義模式與中國的前途》與周瑞金的《任仲夷的「政改」思想值得重視》,引起了一些波瀾。前面那篇可謂中國建國五十年來公開發表的最大膽的政治評論,涉及國家意識形態和執政黨的組織原則。更有意思的是發表這樣言論的雜誌不僅沒有被查封,有關內容還在人民日報、新華網等官方媒體上公開討論。大家都知道,在1986-87年期間,中共曾經縝密探討過政治改革的問題。但是,後來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這個過程中斷了將近20年。現在這個空白正在被填補。

    除了前面提到的黨內非主流派的兩篇政論外,還有一個現象非常有意義。這就是黨內主流派的表態定調,其標誌是溫家寶總理在今年2月下旬發表了一篇重要的署名文章,題為《關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歷史任務和我國對外政策的幾個問題》。這篇文章指出,中國仍然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個提法是1987年提出來的,現在重新提起,很耐人尋味。值得注意的是強調要通過政治體制的改革――特別是民主法制――解決經濟畸形發展、分配不公,腐敗的蔓延、政府的信用度和執行力下降等問題。這篇文章,既是黨內主流派對非主流派的基於理想的民主化訴求的一種基於理性的回應,也強調了中國現階段民主化的特色和範圍,試圖說服激進化傾向,並試圖使這種中國獨自選擇的民主化道路得到國際社會的理解和承認。

    很多朋友比較著急,追問為什麼中國政治改革的決斷始終做不出來?很重要一個原因就是既得利益集團的抵抗。高官阻撓財產申報制,有些大案要案無法追查下去以致引起大面積的制度失靈,就是很典型的實例。另外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群眾免費搭車的心理。現在中國的自由度其實是很大的,只要不涉及政治改革,基本上都是自由的。但對政治改革的嚴防死守導致在這方面的言行風險極大,導致普通群眾噤若寒蟬,只等待別人或者上層來捅破窗戶紙說亮話。所以目前要推動政治改革,首先必須打破各種顧忌和禁區。


    其實所謂民主化,歸根結底是要提高政府反映和實現各種利益訴求的統治能力。健全的民主政治,會提高國家的統治能力,所以俞可平教授要強調民主是好東西。我還要特別強調,透明財政和集體談判是從身邊事情開始推動民主發展的雙輪。基層政府的財政,涉及每個人的切身利益,如何對資源進行再分配的決定很重要,這就是極其關鍵的政治問題,是不能回避的。政府已經公開承認存在強勢群體和弱勢群體。那麼如何增強弱者在談判中的地位和交涉力呢?弱者如果有了投票權,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制衡強者,免得他們以強淩弱、仗勢欺人。所以民主選舉有利於弱者。弱者如果還有團結權、那麼投票權的行使就不會分散,就更有目的性。

     

    從政黨制度變遷的角度來看政治改革,我們是不是要乾脆來個西方式的兩黨制或者多黨制?在政治理念上,兩黨制或多黨制這樣的政黨政治的確更適應社會多元化的格局,更有利於合理選擇和民主決策。但是,在目前中國的現實中,這樣的主張還是顯得有些偏頗急躁,會造成欲速不達的後果。一黨長期執政的政治格局也有優勢,這就是可以深謀遠慮,不必顧忌社會短期行為的壓力,推動改革的領袖集團更有力量克服保守勢力的抵抗。儘管一黨制在社會轉型的過渡時期有它的道理,但還是不得不指出,如果權力過分集中、不受制約、根本感覺不到正當性競爭的壓力,那麼執政黨就難以反映社會不同訴求,舉措就會僵硬,腐敗現象就會蔓延,深謀遠慮的決策在執行階段也很容易被扭曲。

    換句話說,即使認為在一定歷史階段一黨制是必要的、有某種優勢,還是要認真考慮如何限制過度集中化、防止權力被濫用的問題。要精心設計良好的制度框架,讓長期執政的那個政黨感受到外部監督的壓力,它的權力行使應該受到各種必要的限制。


    無論制度設計如何,在政治改革中要減少社會代價,首先必須防止出現權力真空,防止各種政治機關的角色錯位引起混亂。為此必須未雨綢繆,現在我們加強學習型政府的建設,通過黨政分離讓行政部門獨立自主地直接面對社會訴求,就是很好的應對之策。另外,政治改革中很容易出現的權力真空,在相當程度上還要要靠司法權來填補。


    最後請允許我簡單地總結一下。我認為中國到了需要對政治改革進行決斷的時候了。因為在物權法通過之後,體制的改憲活動就走到盡頭了,所以從此以後,法律人的共同訴求應該從「護憲」轉變成「改憲」,以便明確國家經營的目標和事業範圍。羅伯特‧達爾在《論民主》這本書中指出,當推行民主政治的條件既有利又有弊時,一部精心設計的憲法就非常重要;如果憲法設計得好,民主化就可能成功;如果設計不好,即使推行政治改革了,仍然可能失敗。中國在目前談民主,條件的確有利有弊,在這樣的場合,提出改憲的要求,精心設計一部好的憲法,就是政治改革軟著陸的必要保證。所以我們要理直氣壯地提出改憲的主張,這是第一層意思。

    第二點,關於改憲的基本宗旨,我認為要以財政預算案的審議為突破口,真正實現對行政服務和分配過程的民主監督。國家行政學院的劉熙瑞教授前不久指出,對於中國民主模式的選擇而言,如何尋求一種機制把精英主義與平民主義結合起來,也就是把自由與平等結合起來,這是個關鍵。依我的看法,在中國的現實條件下,維持黨政官僚的高效管理就是精英主義,加強財務透明化和預算審議就是平民主義,也就是應該把「行政支配」與「議會監控」結合起來,只有這樣才能防止一黨制下的腐敗和權力濫用。

    第三點看法涉及如何形成政治改革的共識。要進行政治改革,沒有廣泛的共識不行。關於民主化的決斷,在平民中比較容易達成共識,因為這對他們有利。但在官僚集團裏、在權力精英階層裏達成共識就不那麼容易了。政治改革要取得成功,更需要說服官僚們,否則再好的方案也只能停留在嘴邊上。我認為,目前反腐敗的嚴刑峻罰就構成說服官僚集團同意改革的很有利的契機。從反腐敗的角度來談政治改革,最根本的一條就是面對內部監督機制失靈,必須加強外部監督的舉措,並使之制度化。至於什麼是有效的外部監督,答案也就不難得出了。

     

    全文載錄於: 法律思想網    

  • Choose Identity

  • Give eProps (?)

  • Post a Comment

  • Say it with Minis! (?)

  • New! You can now edit your comments for 15 minutes after submitting.

Who recommended?